謝師宴的活動,大家很高興。
場地很漂亮很有氣氛,老師們都說讚!


場地設備有損壞,有必要搞成這樣?


六月九號,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夜間部電子科四年級,舉辦了謝師宴。
受邀老師高達13位,可見本班是個善良的一班,才有這樣的面子邀請到各科老師。

早就準備好的相機,當然讓各位老師留影在CCD的成像下,中間只要一沒有出菜,就是我拍照的時候。
今天,十二點整,大家準時到,但第一道前菜的出菜時間,卻延遲到了十二點半左右。
依照我相機照片的EXIF時間判定,上菜時間在12:31:22前10秒。
已嚴重讓我們的包場時間延遲半小時,無所謂。

在我拍照時,我偶爾會回到位子上休息、吃東西。
在某一次坐下的時候,我不否認我胖,空間於是狹小,我的皮帶去勾到了一顆釦子。
我們這區就瞎起鬨說,李正耀坐壞椅子了!講得全區都聽得到。
我同時也注意到後方有服務生,但我沒有向貴公司回報,因為我並非貴公司員工,不曉得SOP是什麼。
然後我發現椅背上只剩兩個釦子,我開始就只坐椅前1/3,往後靠,這樣確保皮帶不會再去跟椅背接觸。

中間,全場的人都知道我走來走去,多少人坐過我坐的位置,我不清楚。
今天我身為一個便利商店服務業工讀生,我曉得待客之道為何,也曉得辛苦賺錢的重要。
所以我只要看到貴店的人上菜,我盡我所能不擋到動線,讓你們的菜口順利跑。

到後期,拍照會累,坐下來休息,我看到我位置最後坐的人是士豪。
我就開始說:[士豪,位子還我啦!很累耶!]。
士豪讓開後,我坐位置上,過一下子,我感覺我屁股有壓到怪東西,拿起來看,又一顆釦子。
我就半開玩笑的說:[士豪你又坐爆兩顆釦子了耶!],當然免不了瞎起鬨。
但我曉得,大家都知道是玩笑,而且多少人坐過,不知道。我並沒有把錯怪在塗士豪。

過一陣子,我又離開拍照去了,重點部分,已經敘述完了!

那朵玫瑰,是我不夠上進,身為一個18快19歲的人,卻沒去制止大家幼稚玩花。
我的錯,對不起,我沒有公德心。

大家散場歡樂走了,我跟嘉文、偉勳、欣怡、邦邦、士豪、思偉、晟傑,一起去逛紐約紐約。
才剛停好車,昭賓老師就打來說,我損毀一張椅子,店家表明是希望我賠償。
我當下是跟老師說,我會處哩,老師請放心。

接下來李媛媛打來,我就直接跟李媛媛說明我已經知道狀況,請他替我詢問主管,椅子報價一張多少錢,我賠沒關係。
再過一陣子,媛媛打來,跟我說X5XX什麼2什麼,我沒聽清楚,所以我就說媛媛等等在講 等我一下。
偉勳問我椅子多少錢,我聽起來像是弄壞兩張5000元以上,我於是對外陳述這樣。
在下一通電話,媛媛說弄壞一張椅子,價錢因原始為批量製作,單價不明,得商為2200元每張。
我說OK我負擔得起,但請你們店經理跟我溝通一次。

2200就算是5500都是錢,錢能解決的問題都是小事情,但我不希望因為這錢破壞四年同學的友宜。

過一下子,店經理打來,要求我描述當下狀況,我照上述回答,但由於對方店家訊號不清楚,再度重播。
我在重新敘述了一次,而當講到賠償,我的說法:[我今天不是不願意去承擔這些問題,但是可以請貴店家表示出一些誠意嗎?]。
店家則是說了一句話,讓我很傻眼[我們沒有要你賠錢,我們只是想知道事情怎麼發生的]
我就火大了一下,直接樵:[今天是因為貴店的員工與本人認識,才能聯絡到我本人進行處理,釦子掉了我沒反應是我的問題沒錯,但貴店是否有發現到釦子的夾具背後類似鉚釘設計是非常尖銳的,我如果沒注意到是否我的手臂就會被割傷,或者衣服被割破?]
店經理的詢問,更是讓本人我傻眼了:[請問您有割到嗎?]
我當下火更上來了,我想回答,有割到我不會在這邊跟你輝,我現在應該在三總開驗傷單順便打0809-012-555,但我理性回答:[沒有割到,但請貴店注意設施安全。]。
於是貴店就不了了之。

晚上回家後,我看到了張家豪的簡訊。
簡訊內容似乎感覺狀況外,但詳細情形則是說到李媛媛被罵得很慘,還要賠錢之類的。
但有一句重點:我們吃了超過預定時間,她( 媛媛 )被迫留下來做白工。
在看完該簡訊後,我隨即打電話詢問張家豪,問他到底清不清楚狀況是什麼。

他說他知道怎樣怎樣,重點說他說沒人承認要賠怎樣的。
我當下又火上來了,請問什麼叫做沒人要承認?我從李昭賓電話打來,我就馬上承認了,並且願意負責。
那再看剛剛那句重點,我們吃了超過預定的時間讓李媛媛留下來做白工。

請問貴公司,是這樣對待員工的嗎?
李媛媛我沒猜錯的話,當日是休假的吧,是以客人的身分來吃東西的吧?
憑什麼要她因為我們全班吃超過時間,而留下來替大家扛罪?

再來,本次消費所知道的事項,包場時間為11:30~14:30,在12:10人數到達3/4即開始上菜。
老師們到齊只差楊鈞凱老師跟李思偉兩位的時間為2010-06-09 12:18:42。
以人數來計算,總人數為38人,12:10實到人數為36人,遠超過3/4的人數。
但貴公司第一道前菜沙拉的上菜時間卻為2010-06-09 12:31:22,還是最先上的凱薩沙拉。
整整已經延遲了近13分鐘,第二道小菜炒蘑菇更是誇張至極的2010-06-09 12:57:06才上菜。

這都無所謂,我們的包場時間是到2010-06-09 14:30:00
但,重點來了,貴公司的甜點,2010-06-09 14:34:25才上。
那因為這點,我認為要求貴公司當日未當班員工因超時包場,要求工作補償。
我認為,不合理。

開電腦處理照片,我看了雯文的網誌,我心很痛,為什麼可以這樣斷言?

為什麼還把椅子破壞
原本媛想自己扛下來  連提款卡都拿出來
沒想到~
那個椅子是特別訂做的  一個要價2500元
這不管是誰都沒辦法扛芭
根本沒人承認
找不到人要。。。只能自認倒楣了


我已經在電話中說明了,我不是蓄意損毀的,為何要說得像是我故意把鈕扣拉掉?
而椅子是特別訂做,2500元,我就說我買單沒關係,因為我是最後一個坐過的人,我需要負責。
但後面卻補了一句,沒人要承認...我不就承認我的過錯且願意負責,為何要這樣說?
張家豪的回覆也是寫道:[要敢做敢當]

我不知道,為什麼我會給你們這種印象,我弄爆了我不負責。
我當下是直接跟張家豪先生,問到底是怎樣,為什麼要留言留成那樣,很難看。
他說他只是針對把後面那兩顆釦子弄掉的人,而我說,這樣看起來像是我就是把釦子弄掉的人呀,我的確弄掉了一個。
反正總而言之,這一段,我看了,我是又氣又傷心,邊跟張家豪辯駁邊掉淚...
講到後來更是胃絞痛把晚上花了299加一成的鬥牛士給吐了出來,你們懂這種難堪嗎?

以第三者角度不知道事情的人,看了這網誌,就是認定你他媽李正耀把別人椅子搞壞不負責任。
儘管事後,兩位有寫到,並不是針對我本人,但看過而沒再回來看回覆的人,會作何感想?

總之,簡單的重點:
我,願意負責,但我在前文已經敘述過,我要求的是店家給誠意,而不是我給店家臉而店家不要臉。

在此,我也對 李媛媛 謝雯文 張家豪 等在場留下來的人,道歉。
因為我,讓你們沒辦法及早回去休息,而要在現場釐清事實。
我,李正耀,在此,對不起,各位。
希望各位能夠接受我的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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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ick0708f8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